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确认鼓楼区鼓东街道树兜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闽劳社医保文〔2004〕83号 2004年12月30日
鼓楼区鼓东街道树兜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省级医保有关规定,对你院依照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程序进行认定考察,现已获得通过,确定你院为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请你院能认真执行有关医保政策,切实履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